近年来,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波动,“一币一别墅”的财富神话吸引着无数人投身“挖矿”热潮,在暴利诱惑的背后,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:在中国境内,比特币“挖矿”已被明确列为非法金融活动,参与者不仅可能血本无归,更可能因触犯刑法而面临牢狱之灾,近期多地“挖矿判刑”案例的曝光,更给那些试图在法律边缘试探的人敲响了警钟。
“挖矿”为何成“高压线”?政策与法律的双重禁令
比特币“挖矿”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争夺记账权,以获取比特币奖励的过程,其核心特征是高能耗、高碳排放,且与金融安全、能源安全紧密相关。
从政策层面看,2021年9月,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明确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属于“淘汰类产业”,要求各地全面整治清退,这意味着比特币“挖矿”自那时起已彻底失去合法性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相关活动。
从法律层面看,“挖矿”行为可能触犯多项刑法罪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若“挖矿”活动涉及非法经营罪(如未经许可经营特许业务)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(如利用病毒或恶意程序控制矿机)、诈骗罪(如以“挖矿”为名非法集资)等,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“挖矿判刑”案例频发:法律利剑从不缺席
尽管政策三令五申,仍有人心存侥幸,试图通过“地下挖矿”牟利,最终付出了沉重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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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某“挖矿”团伙,主犯获刑三年
2022年,四川警方破获一起利用水电站“挖矿”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租用偏远地区的水电站,绕过正常用电流程,以低价电力维持比特币“挖矿”运营,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,法院审理认为,王某等人构成非法经营罪,其行为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,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 -
浙江“云挖矿”诈骗案,主犯获刑十年六个月
2023年,浙江杭州警方通报一起“云挖矿”诈骗案,犯罪嫌疑人以“低门槛高回报”为诱饵,向投资者出售“云算力合约”,声称可“坐享比特币收益”,实则将资金挪作他用或直接挥霍,该案涉案金额达1.2亿元,主犯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二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 -
内蒙古“挖矿”破坏环境案,责任人被追刑责
在内蒙古某地,张某等人未经审批,在草原上搭建大型“挖矿”农场,不仅占用大量土地,还因高负荷用电导致当地电网超负荷运行,破坏生态环境,法院以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,并责令其修复生态。
“挖矿”的“暴利陷阱”:成本与风险远超想象
有人或许会问:“为什么明知道违法,还有人前赴后继?”这背后是对比特币价格波动的投机心理,但“挖矿”的“暴利”只是表象,其背后隐藏的成本与风险远超普通人的承受能力。
合规成本,在中国境内,“挖矿”已无合法渠道,参与者往往需要通过“黑市”购买电力、租赁场地,电价成本可能是正常工业用电的3-5倍,且随时可能被断电取缔。
